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就是大家在朋友圈里议论了近两年的《共同申报准则》,最近有了新的动向。
《共同申报准则》正式名称是《金融账户资讯主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是受20国集团委托,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发展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资讯交换(AEoI)中的互换标准。
这份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让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变得更加正式和便捷。各签约国需主动提供对方国家税务居民的金融账户资料至对方的税务机关,以此避免借由离岸银行账户避税的问题。
CRS规定信息交换的内容包括:帐户及帐户余额;相关账户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保险产品收入、相关金融资产的交易所得;还包括帐户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籍等;以及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的总额。
自上周开始,我们的一些客户已经陆续收到新西兰税务局(IRD)的信件,主要是针对这些客户的海外收入或税务居民状况。
税务局的信并不是空穴来风,它的基础就是这个《共同申报准则》。信的开篇先是介绍了新西兰与各国之间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的背景。从2018年9月份开始,税务局已经收到新西兰税务居民在66个国家的财务信息。2019年9月,也就是这个月,税务局将收到来自100多个国家的交换信息。这其中除了中国,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这些华人的主要原居地外,还不乏中外土豪热衷的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泽西岛,列支敦士登,爱尔兰,荷兰等著名的避税天堂。
税务局的三个不同版本的信
信的反面则是黑体加粗画横线的大标题:“Your action required”。仔细对比,信的内容其实各有千秋。据我们现在所掌握的信息,税务局的信有三种不同版本。信件会根据纳税人的情况,标明出纳税人必须要完成的事项,
大致是这三种情况:
以上所涉及的这些确认或披露文件都需要在2019年10月16日前寄回给税务局。
如果您收到了税务局的相关信件,都需要假设由于信息的交换,税务局已经收集到您在居住地和海外收入的一些资料。同时,也需要假设税务局认为您存在一些应该申报但未申报的收入。
简单地说,我们可以把税务局的信件总结为:
我们的资深纽澳注册会计师团队精通税务居民,国际税务规划,税务审计稽查业务。我们在过去10年精诚为很多高净值客户提供了专业,精确,安心,周到的帮助和服务。 如果您遇到任何税务局的问询或稽查,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 09 974 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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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各种信件的内容,可以看出这次调查不是随机的,而且目前的调查范围实际上并没有十分广泛。大多数的收件人,都存在拥有海外收入或者仍持有部分海外投资没有申报的情况。这些收入一般涉及海外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海外银行帐户的持有或者是其它类型的海外物业和投资。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新西兰很多纳税人是不需要申报海外收入的。税务局真正感兴趣的是那些本应该申报海外收入但未申报的人群。不管这是税务局的钓鱼执法还是狼真的来了,您给税务局的回复将会被存档,可能成为日后税务局稽查执法时的导火索和证据。
鉴于我们现在所处的信息世界更加透明,我们认为最有利的做法是您积极主动地申报自己的海外收入,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税务局的审计检查。如果您也收到了这封信,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答复税务局之前,主动咨询您的专业税务顾问,或者致电柏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09 974 9518 讨论是否您的海外收入需要在新西兰申报以及您在新西兰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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